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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材料都是什么

发布:2024-09-25 11:35,更新:2024-11-14 07:03

行政许可条件:

1、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的经营企业;

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遗失的或破损的可申请补证。

3、申请人在登载遗失声明起满25日后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证申请。


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:

资料编号1、《医疗器械经营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》 ,申请报告或情况说明,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电子申报文件

资料编号2、《南方日报》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;

资料编号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资料编号4、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,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

资料编号5、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,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,企业应当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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