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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年检

发布:2024-10-28 14:56,更新:2024-10-30 07:03

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公司,与公司的工商年检不同,并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如下:

一、年检方式

1、网络填报:通过湖北政务网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,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,报送登记机关,接受年度检查。直接登记的,直接报送登记机关。

2、换证方式:取得年检结论后前往区行政审批局进行换证。

二、年检内容

1、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;

2、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;

3、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;

4、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;

5、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;

6、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;

7、分支(代表)机构设立情况;

8、财务管理情况;

9、年度公益活动及参与乡村振兴情况;

10、年度交流与合作情况;

11、接受监督及表彰情况;

12、其他需要说明情况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通过湖北政务网(http://zwfw.hubei.gov.cn)办理。为方便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,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系统进行了优化,在湖北政务网首页“特色服务”栏目中设立了“社会组织年度检查”入口。

四、提交资料

1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》1份;

(1)网络填报财务报表必须与审计报告一致。

(2)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红头年检结论文件的无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(例如:教育类、人力资源类、民政类);业务主管单位不出具红头年检结论文件的,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。

(3)网络填报提交后下载打印、签字、盖章。

2、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、《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证》、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副本复印件;

3、财务审计报告;

4、材料真实承诺书;

5、以上材料备齐后,提交纸质版或上传电子版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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